本报讯 (记者 王伶雅)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2016年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获悉,根据会议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要求,我市正式启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即日起,巡察组将分别进驻双流区、金堂县、温江区和彭州市,并在每个区用3-4周时间展开专项巡察工作。
记者了解到,本次巡察以认真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部署为主要内容,在继续抓好7个方面问题的基础上,着力查找在脱贫攻坚、惠民政策、土地征收、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减轻农民负担、救灾救济、为民服务、医疗卫生、教育收费、环境保护10个方面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推动县、乡两级党委、政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根据工作安排,将重点开展三个方面的工作。”据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要通过专项巡察了解相关区(市)县及乡镇(街道)党委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决策部署的措施、成效及存在的问题;了解相关区(市)县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及核查。同时,巡察组还将下沉到各区(市)县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群众反映较多的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和村(社区),各级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收集了解问题线索。各巡察组将选取重点基层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和村(社区),认真查找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