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卫东,1967年1月出生,1985年12月参加工作, 2016年3月18日上班途中突发心肌梗塞抢救无效去世,年仅49岁。他扎根基层法院工作28年,办理各类案件4000余件,无一投诉。他恪尽职守、敬业奉献,始终把执法办案任务放在首位,甚至带病坚持工作,2014年6月,曾因连续加班办案,突发心肌梗塞抢救治疗,医院两次下达病危通知,出院后他仍然不顾休息立即投入工作。去世前曾四次推迟健康体检,最终倒在会见当事人家属的途中。
周卫东去世后,成都市委、金堂县委分别追授其“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四川高院为其追记个人一等功,并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向周卫东同志学习活。2016年10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周卫东“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