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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驾车去汤溪小舅子家,途径白汤下线汤溪中石化加油站向金西峙垅湖公园方向,快到中山路路口时,,在其前方还有一台车在行驶,我驾车在丰田(RAV4)后方右侧车道行驶,就在丰田(RAV4)行驶至中山路路口,突然实行实线变道,当时丰田(RAV4)未开转向灯。致使丰田(RAV4)车头右侧前翼子板擦向我驾驶位车门把手,可怜我刚做完油漆,又受伤了。 丰田(RAV4)前翼子板内凹了一块,停车查看丰田(RAV4)右侧两车轮均在右侧车道内。对方车主(驾驶员老婆)下车居然说我要是不超车就不会擦去的说,说自己是新车,需要我赔偿他们的损失。 当时那个郁闷啊。 好说歹说,后面来了一句自己修自己的好了,也不用我陪了说!!!!(TM的我正常行驶,被你实线变道擦去竟然说不用你陪了)后面果断110------警察叔叔到场后-驾驶员老婆(行驶证车主)居然说他们的车损失大点,需要我陪差价。(我了个去, 还有这说法的,没听说交法还有这一条啊)警察叔叔拍照了解相关情况后判丰田(RAV4)全责,路口实线变道引起车祸,扣3分--罚款200大洋。索要相关资料,据说十几年驾龄的驾驶员居然说不知道保险在那个保险公司的说, 保单未随车携带。(驾驶员驾驶证在事故发生后有亲属送达)最后只能查看车前挡强制保险单,报了保险。后保险公司到场查看定损俺300大洋--丰田(RAV4)600大洋。虽是小事故,但引人深思。多年驾龄的老司机居然不知道实线变道引发车祸负全责,不知道那个时候的驾驶证是怎么拿出来的